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邦付宝收央行罚单
发布时间:2021-01-09 01: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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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锈钢罐厂家
千龙网北京6月16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银管罚〔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邦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罚款1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
处罚信息截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邦付宝于2010年11月在北京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怡,股东为北京邦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下称“邦业保险公估”)(持股95%)和北京人和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经营电信业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另据官网介绍,邦付宝在2014年7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开始全面拓展金融支付领域业务,覆盖的行业包括保险、电商、电信、游戏、航旅、物流、钢铁、基金、证券等。